1.2020年8月1日电费调整

汽油调价最新通知2020_汽油调价价格调价时间周期表2020

1、北京阶梯电价

北京市居民每月用电量划分为三档。电价实行分档递增。

第一档:电量为不超过2刊千瓦时的电量,电价标准维持现价不变;对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设置每户每月15千瓦时的免费用电量。

第二档:电量为241一400千瓦时之间的电量,电价标准比第一档电价提高0.05元/千瓦时。

第三档:电量为超过400千瓦时的电量,电价标准比第一档电价提高0.3元/千瓦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分档电量标准将按照国家统一部署,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2、上海阶梯电价

上海市居民电费价格以阶梯电价计算,按年度电量为单位,分户均每年分三档实施,电价水平分档递增,同时推行分时电价。

第一档0-3120度(含),电价不作调整,未分时电价每度电0.617元;分时电价峰时段(早6点至晚22点)每度电0.617元,谷时段(晚22点至次日6点)每度电0.307元。

第二档3120-4800度(含),未分时电价加价标准为每度电0.05元;分时电价峰时段加价标准为每度电0.06元,谷时段加价标准为每度电0.03元。

第三档超过4800度,未分时电价加价标准为每度电0.3元;分时电价峰时段加价标准为每度电0.36元,谷时段加价标准为每度电0.18元。

上海市电价峰谷时段划分为:峰时段(6-22时),谷时段(22时-次日6时)。

3、杭州阶梯电价

安装“一户一表”的杭州市居民用户,阶梯电价从现行按月用电量累进加价调整为按年用电量划分三档阶梯式累进加价。

第一档:电量为年用电量2760千瓦以下部分,电价不作调整,仍为每千瓦时0.538元;

第二档:电量为2761至4800千瓦时部分,电价在第一档电价基础上加价0.05元,为每千瓦时0.588元;

第三档:电量超过4800千瓦时部分,电价在第一档电价基础上加价0.3元,为每千瓦时0.838元。

杭州居民峰谷电时间段:峰电时间段8:00到22:00,谷电时间段22:00到次日8:00,峰电电价0.568元一度,谷电单价0.288元一度。没有开通峰谷电的电价:0.538元一度。

4、南京阶梯电价

南京市居民生活用电城乡“一户一表”用户实行分档累进递增的阶梯电价,按户年均用电量分三档。

第一档:年用电量2760千瓦时及以下:1千伏以下0.5283元,1-10千伏0.5183元;

第二档:年用电量2761-4800千瓦时:1千伏以下0.5738元,1-10千伏0.5683元;

第三档:年用电量4800千瓦时及以上:1千伏以下0.8283元,1-10千伏0.8183元;

居民合表用户::1千伏以下0.5483元,1-10千伏0.5383元;

5、青岛阶梯电价

山东省居民用户每月用电量划分为三档,电价实行分档递增:

第一档:电量每户每月210度及以下,电价不变,执行每度0.5469元;

第二档:电量每户每月210-400度之间,在第一档电价基础上,每度加价0.05元;

第三档:电量每户每月400度以上,在第一档电价基础上,每度加价0.3元。

以此折合成年度计算,也就是说,“一户一表”居民用户按电网企业抄表周期正常交纳电费,年用电量2520度及以下执行电价为每度0.5469元;2520-4800度部分执行第二档电量加价标准,为每度0.5969元;超过4800度部分执行第三档电量加价标准,为每度0.8469元。

6、广州阶梯电价

广州市居民阶梯电价按每月用电量划分为三档,电价实行分档递增,并划分为夏季标准和非夏季标准。

其中,夏季标准,即5—10月,第一档为每户每月0—260千瓦时的用电量,第二档为261—600千瓦时的用电量,第三档为601千瓦时及以上的电量。

非夏季标准,即1—4月、11—12月,第一档为每户每月0-200千瓦时的用电量,第二档为201—400千瓦时的用电量,第三档为401千瓦时及以上的电量。

第一档电价仍为现行标准每千瓦时0.64元,第二、三档电价分别在第一档基础上加价0.05元、0.30元,即依次为每千瓦时0.69元、0.94元。

广州市居民生活阶梯电价实施范围为实行“一户一表”的城乡居民用户,“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家庭每户每月可享受免费用电15千瓦时的优惠。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如学校),电价则提高到每千瓦时0.677元。

2020年8月1日电费调整

汽车工业国际化进程在加快

2003年我国汽车产量达到了444万辆,同比增长35%。目前,发达国家汽车市场普遍不景气,而中国作为正在崛起的经济大国,国内汽车市场以其良好的成长性和巨大的潜力无不被世界各大著名汽车厂家看好。

改革开放20多年来,几乎所有的汽车跨国公司都已进入中国,目前,跨国公司通过其国内合资合作企业已经占据了90%上的中国轿车市场。种种迹象表明,国际汽车巨头与中国本土企业的合作,已经达到了很高的档次和很广的范围。这表明,中国汽车工业已经开始步入国际化阶段。

中国加入WT0以后,一方面,是随着关税的降低和配额的增加,逐步扩大市场准入,国内市场逐步国际化;另一方面是资本输入的国际化,即中国市场上的竞争主体,与全球市场上的竞争主体越来越趋于一致。中国汽车工业国际化进程在不断加速,主要表现为:

国内汽车业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已成为跨国公司全球战略的一部分,这意味着国内汽车企业与跨国公司的合作与融合将进一步升级。

跨国公司加大对中国的投资力度。目前,世界主要汽车跨国公司均已经进入中国,其生产布局已经基本完成,面对快速发展的中国市场,几乎所有的跨国公司都在考虑增资扩产。

跨国公司正全方位介入中国市场,竞争将进一步加剧。除了汽车生产外,竞争还将在汽车销售、汽车金融服务、维修服务、汽车租赁等方面全方位展开。

逐步发展成为中国的支柱性产业,带动经济增长

目前,我国加快发展汽车工业的条件已基本成熟。2003年我国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已经超过1 000美元,已达到轿车进入家庭的起步阶段。从我国经济和汽车市场发展趋势看,目前汽车需求正处于快速增长的初期,其中家用轿车需求增长的前景十分广阔。考虑到我国地域辽阔、人口众多,且人均收入水平差距很大的现实,轿车需求的高增长期有可能提前到来,并为汽车工业发挥主导产业作用提供重要的市场支持。

汽车工业涉及众多工业部门,如冶金、石油、化工、煤炭、轻工、电子、纺织、建材等部门,汽车工业与这些部门的协作配套密切相关。汽车工业作为许多国家国民经济发展的领头羊和带头产业,在发达国家国民经济中处于非常重要的地位。我国高度重视汽车工业发展,党的十四大就提出将汽车工业发展成为支柱性产业,新一届提出要鼓励汽车进入家庭,清理汽车消费环境,把汽车工业作为推动国民经济增长、实现工业化的战略性产业。为了进一步推云车工业发展,中国正在酝酿出台<<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和促进汽车服务贸易发展的系列政策。

2010年之前,我国工业的发展速度将高于GDP的增长速度,而汽车工业的发展速度将大大高于全国工业的发展速度。在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征途中,汽车工业将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并和电子、化工、建筑等产业一起推动国民经济快速发展。据预测,10年之内中国汽车市场需求量有望超过1000万辆,巨大的国内市场需求为汽车工业的发展提供了巨大的市场空间,随着我国汽车产品需求量的增加,汽车总产量有望大幅提高,届时汽车工业将对相关工业提出数倍于现在的数量要求。现实情况表明,汽车工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正越来越突出,预计2010年将真正发展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性产业。

汽车价格逐步与国际接轨

进入2003年以来,汽车市场的价格竞争也日趋激烈,一些车型和企业,不断推出价格新基准,起到了车市降价“领头羊”的作用。与往年相比,2003年国产车价调整周期由8个月缩短为3个月,激烈的市场竞争迫使汽车厂家为赢得市场份额不得不以季度为单位进行价格调整。在国产车价格下降的同时,汽车行业的利润却成倍增长,这主要得益于汽车生产规模迅速扩大生产成本急剧下降。

预计未来几年,我国汽车特别是轿车的价格将呈不断下降的趋势,预计2006年除高档轿车外,其他车型价格将基本与国际接轨。主要依据是:

汽车生产能力的增长开始超过市场需求量的增长。2002年以来,汽车市场的发展速度则远落后于汽车产能的增长速度,这意味着我国即将形成的大规模汽车生产能力将出现严重地相对过剩的局面。

汽车单位生产成本呈下降趋势。汽车工业是一个规模经济十分明显的行业,单位产品成本随生产规模增加而下降的趋势十分明显。

私人购车占据主导地位意味着市场对价格越来越敏感。私人购车已成为当今汽车市场消费的主流,这意味着一些价格居高不下,或者价格虚高的厂家,在市场的压力下不得不降低产品价格。

汽车厂商的价格策略行为。目前我国大多数厂家的定价策略主要是针对竞争对手的产品价格,在同类型、同档次的汽车市场上,降价已成为推销自己挤压对手最有力的武器。

来自进口汽车的压力。根据我国“入世”承诺,我国要大幅下调汽车关税和逐步取消配额进口限制。如果国产乘用车(指小轿车、SUV、MPV等)能在2006年达到与进口车一争高下的价格水平,在此之前每年必须主动降价1 0%左右。

汽车营销发展趋势

一个现代化的汽车工业,必须有一套完善的现代化的营销服务体系。目前中国汽车营销模式主要有五种,即品牌专卖店、汽车交易市场、多品牌销售店、连锁店和网上销售。中国各地区经济发展不均衡,地区间市场需求水平差距较大,需求特点也千差万别,加上目前国内汽车市场品种繁多,因此汽车的营销模式呈现多样化的格局。汽车品牌专卖店、汽车连锁店、大型汽车交易市场主要集中于大中城市,中小城镇和农村地区大多还是以集贸市场或小型店铺式经营为主体。

目前,国内汽车企业都在整顿自己的营销体系,乘用车甚至商用车的营销体系都在向品牌专卖方向转变,这其中多位一体的品牌销售服务店将逐步成为主流。估计未来国产汽车的营销体系将逐步形成以品牌专卖为主,汽车交易市场(有形市场)、连锁经营、网上销售等多种营销方式并存的营销体制。

对应于国内企业正在大力推广的品牌专卖营销模式,目前,汽车销售渠道的功能模式正在向集整车销售、零配件供应、维修、信息服务等多种功能于一身的经营模式转变,销售渠道的服务功能得到了大大增强。现在国内新兴的功能模式主要有3S模式、4S模式,三位一体模式(3S)的功能包括整车销售、零配件供应、整车维修,四位一体模式(4S)包括整车销售、零配件供应、整车维修、信息服务等功能。二手车经营权放开之后,还将加上二手车经营的功能。与传统的功能分离模式相比,多功能模式把汽车产业链有效地连接在一起,为客户更好地提品售前、售中和售后服务,大大提高了客户满意度,且有利于提升和强化品牌,从整体上提高产业链的竞争力。

汽车市场发展趋势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人均收入的逐年提高为汽车市场尤其是私人购车市场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经济基础。汽车消费环境将进一步改善,城市道路和交通建设将更加完善,媒体大力推动汽车文化形成,这些都为轿车进入家庭扫清了障碍。

1990年以前,我国汽车市场处于公务车阶段,需求量非常低。加02年以来,私人购车占_整个市场的份额迅速提升,2003年估计将超过70%,标志着汽车市场进入了私人购车阶段。进入这一阶段之后,轿车市场就会加快进入到成长期。私人用车的需求远远大于公务用车,这为我国汽车产业的持续快速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机遇。因此,今后20年我国将呈现以轿车带动汽车产业快速发展的趋势,轿车占汽车的比重将进一步上升。预计在2008年到201 0年是我国轿车大规模进入家庭起步的年份;轿车将在201 0年进入稳定增长期,客车和载货汽车在2020年左右达到饱和,内部市场需求结构的变化将成为主要发展趋势:在今后lO年,中国将成为汽车消费大国,汽车市场需求量将超过1000万辆;2010年以前,中国汽车的中低端产品价格可能降至世界最低水平,中高端产品也将与国际接轨,汽车产品开始大量出口。

联合重组将加快形成合理的产业组织结构

2002年以来,中国汽车行业进行了多种形式的战略重组,一汽、东风和上汽三大集团的实力明显提升,中国汽车工业的产业组织结构调整取得突破性进展。这一轮重组,呈现出以三大集团为主导的趋势。国内风起云涌的收购重组浪潮表明以三大汽车集团为轴心的汽车业兼并重组正在加速,并成为一个明显的趋势。

经过近几年的调整,以前以“散乱差”而闻名的中国汽车工业已经有了一定的改观,出现了逐渐做强做大的“3+X”企业,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中国汽车工业“散、乱”的局面,对中国汽车工业的产业组织机构优化起到了推动作用。但几万辆、十几万辆、几十万辆的规模与国际上大的汽车跨国公司比起来尚有很大差距,并且这些企业是在中国这样一个竞争不太充分的市场上成长起来的,其真实的市场竞争力尚待时间的检验。

2003年的数据显示,在全国100余家汽车企业(集团)中,年产量超过5 0万辆的只有2家,超过1 0万辆的只有8家。从国际汽车产业发展现状看,年产1DO万辆以下的汽车公司已经不能单独存在,200万辆规模的也面临重组的局面。而如今中国最大的汽车企业一汽集团的生产规模还只有85万辆,单个车型更是在20万辆以下,离国际标准还有着很大的差距。这说明,虽经多年的产业结构调整,我国汽车产业组织结构与国际相比明显落后,我国汽车行业分散性、低规模、低水平的现象并未消除,面临全球市场竞争的残酷现实,处于相对软弱的竞争地位。战略重组仍将是中国汽车业发展的“必经之路”。

预计中国汽车工业最后的重组结果是:通过竞争,一部分规模小、技术力量弱、成本居高不下的汽车企业将退出市场或投奔到优势企业旗下:由此,中国汽车工业将形成几家生产规模大、技术开发能力较强、产品系列化、分工协作合理化的大型企业集团,并最终形成少数几家企业集团控制全国大部分汽车市场的局面。

电费调整通知备受关注,并于7月1日实施,让我们来看看。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通知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指导试行居民用电消费分层电力定价,调整每月用电量的住宅用户分为三个级别,和电价应增加在不同的水平。

《第一档位》对于每月家庭用电210度及以下的用户,电价维持不变,为0.5469元/度,第二级每月电费210 - 400度的用户按第一级电价每度多收取0.05元,是0.5969元。第月用电量超过400度的用户,比第一级每度多收0.3元(0.8469元)。

调低电费通知书

有电表的家庭按电网企业的抄表周期正常缴纳电费,年用电量2520度以下为0.5469元/度,2520度至4800度实行二级电价加价,超过4800度部分实行电价加价。

由电网企业确定的使用控制卡电表和居民用户在年度购电时,应执行上述标准。

近日,浙江省发改委发布了《关于电价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浙发改价格〔2019〕527号,通知中明确表示了以下几点内容:

一、将现行统调燃煤标杆上网电价改为“基准价+上下浮动”,上浮幅度上限为10%,下浮幅度下限为15%。依照电力体制改革方案开展的现货交易,可不受“基准价+上下浮动”限制。今后,国家发展改g委对基准价和浮动幅度范围进行调整时,我省同步进行调整。

二、居民、农业和暂不具备市场交易条件的工s业用户用电对应的统调燃煤机组上网电量,2020年暂按照各机组当月统调燃煤机组上网电量的40%确定,执行基准价,并继续执行超低排放电价政策。除以上电量外,我省统调燃煤机组上网电价每千瓦时下降0.0034元,调整后的统调燃煤机组上网电价。

三、现执行标杆上网电价的统调燃煤发电电量,具备市场交易条件的,在“基准价+上下浮动”范围内,由市场主体通过市场化方式并以中长期合同为主确定具体上网电价(包含超低排放电价),2020年暂不上浮。

四、降低农业生产用电价格。除农业排灌、脱粒和贫困县农业排灌用电外,我省农业生产用电销售电价平均降低每千瓦时0.1元。调整后的销售电价标准。

五、前述上网电价调整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销售电价调整自2020年2月1日起执行,未涉及事项仍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