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龙岩助力车绿牌到期了怎么办

2.关于燃油助力车的管理办法、法规、可以提供点详细资料吗?

3.购买燃油助力车要注意什么?

4.我买了一辆助力车,上路是被交警查口,说要有摩托车驾证,助力车不是属于自行车一类吗,怎么要驾驶证呢?

5.助力自行车需要上牌吗

汽油机助力自行车 说明书_汽油机助力自行车

不用。

1、您订购的助力车是使用电瓶符合汽油机助力自行车标准不需要申请办理上车牌及驾驶证手续,只需申请办理电动自行车牌证即可。

2、驾驶人员无需申请办理电动自行车的驾驶证。

龙岩助力车绿牌到期了怎么办

需要。

燃油助力车的正式名称为“汽油机助力自行车”。汽油机助力自行车不需要驾驶证。但是需要上非机动车牌照。

电动助力车也要上牌,费用通常是8元,而且是随到随办。燃油助力车大多数城市已不再办理新牌了,如想要办到牌照,一般用别人报报废车牌更新才行。

助力车,按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助力车定义为:以蓄电池作为能源,车辆最大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质量不超过40公斤,必需具有脚踏功能,能实现人力骑行和电助动力功能。

助力车,包括车架、前轮、后轮、设置在车架底端部的五通和发动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助力车车架由相互连通的空心管组成,其内装有燃料油,车架的前、后端顶部分别设有加油孔和放气孔,车架下部与发动机之间连通有油管。

排气量不大于50毫升大于32毫升的两轮或三轮车辆也属于机动车,而排气量大于五十毫升

的属于摩托车,所以,排气量小于50CC的助力车可以不用办理行驶证但必须要有驾驶证,排气量大于50毫升的摩托车应主动办理行驶证和驾驶证。

关于燃油助力车的管理办法、法规、可以提供点详细资料吗?

绿牌汽油机助力自行车(含超标电动自行车)在未收到限行公告前,可以继续上道路行驶。

根据国家五部委淘汰汽油机助力自行车的整治工作要求,龙岩市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淘汰汽油机助力自行车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市民朋友纷纷给自家的自行车挂上了小绿牌。按照“平衡过渡,限期淘汰”的原则,通过整治逐步减少,过渡期为三年。

根据《龙岩市汽油机助力自行车管理工作指南》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登记造册的汽油机助力自行车不能办理变更和转移登记。”已经登记的绿牌车不能过户,也不能改黄牌。

普通摩托车挂黄牌,其定义为,无论用何种驱动方式,其最大设计车速大于50km/h,或如使用内燃机,其排量大于50ml,或如使用电驱动,其电动机最大输出功率总和大于4kw的摩托车。即悬挂黄牌的摩托车为列入《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普通摩托车。

之前悬挂绿色车牌的车辆为超标助力车,因超标助力车在最高时速,空车质量,驱动装置等方面不符合机动车国家标准,且未列入《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因此无法改挂黄牌。

购买燃油助力车要注意什么?

国家标准《汽油机助力自行车》(GB17284-1998)规定:汽油机助力自行车是装有汽油机、具有两个车轮,能实现脚踏、机动两种功能的特种自行车,并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助力车的汽缸工作容积应不大于30ml;助力车的整车净重应不大于40kg;助力车在机动离合器脱开状态下,应能由人力脚踏驱动;30min脚踏行驶距离应不小于7km;助力车的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km/h。

1、《道路交通安全法》对电动自行车、燃油助力车有何规定?

电动自行车(助力车)作为一种新型的交通工具,此前,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将电动自行车归类于非机动车(第119条第4项(四)“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也就是说:除了残疾人车和电动自行车外,其他有动力驱动的车辆都属于机动车。解决了电动自行车的属性问题。是否允许给电动自行车登记(第18条 第十八条 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根据《交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中关于机动车通行安全技术条件的规定,燃油助力车属于轻便摩托车。

2、电动、助力车上路有规定

电动车是我国的新兴产业,它的最大特点是环保,不耗费石油,是健康、便捷、高效的绿色交通工具。

电动车是自行车的延伸产品之一,是以蓄电池作为能源,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电助功能,可以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的特种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总重量小于40kg,保留了自行车轻便、灵活、机动的特点,具有零排放、低噪声、低能耗、低故障、低使用费、安全易骑的优点。

2005年后,带汽油机的燃油助力车销售增多,这些助力车体形更大,马力更足,加上商家的推波助澜———“属非机动车,不用办理入户、不用上牌、不用交养路费”,为此,使用与销售是与日俱增。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对电动自行车、轻便摩托车进行全面整治。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可以行驶在非机动车道,属轻便摩托车的上牌后行驶在机动车道上。

3、燃油助力车属于机动车

目前,由于不少生产厂家没有执行国家关于电动、助力自行车、轻便摩托车的生产标准,使得电动车市场鱼龙混杂。

*《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中规定:电动自行车最高设计车速不应大于20公里/小时;整车重量不超过40公斤,具有电动、脚踏两用功能,一次充电后的续行里程应不小于25公里;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应不大于240 W。

*《汽油机助力自行车》(GB17284-1998)中规定:汽油机助力自行车是装有汽油机,具有两个车轮,能实现脚踏、机动两种功能的特种自行车,其气缸工作容积应不大于30毫升;整车净重应不超过40公斤;在机动离合器脱开状态下,应能由人力脚踏驱动;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公里/小时。

符合上述国家标准的电动、助力自行车,可以在非机动车道路上行驶。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中关于轻便摩托车的定义: 无论用何种驱动方式,其最高设计车速不大于 50公里/小时 ,且若使用内燃机,其排量不大于 50毫升的两轮或三轮车辆,包括两轮轻便摩托车和三轮轻便摩托车,应属于机动车的范畴,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驾驶人应该到交管部门办理上户、上牌手续,驾驶者办理驾驶执照,并在机动车道上行驶,违反规定也应按机动车进行处罚。

符合轻便摩托车标准的需要按规定到车管所将车辆登记上牌后,才能在机动车道路上行驶。具体办理手续与摩托车基本等同。

*中国轻骑(汽油机)48cc轻便摩托车参照标准认定为机动车。

4、《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

助力车到底属于非机动车,还是属于机动车

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对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做了明确的定义,根据《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的标准,燃油助力车应是轻便摩托车。《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528—2004)》中对“轻便摩托车”的界定为:“无论取何种驱动方式,最大车速不大于50公里/小时,若使用内燃机,其排气量不大于50毫升的两轮或三轮车辆,但不包括最高设计车速不大于20km/h的电驱动的两轮车辆。”按此规定,目前的许多燃油助力车时速超出50公里,因此这种车应界定为轻便摩托车,属于机动车的范畴,既然属于机动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驾驶人应该到交管部门办理上户、上牌手续,驾驶者办理驾驶执照,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需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行驶,并且应该行驶在机动车道上行驶,违反规定也应按机动车进罚。而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汽油机助力自行车标准》中有这样的规定:燃油助力车必须实现脚踏和机动两种功能,属于汽油机助动的非机动车。车内气缸容积不应大于30毫升,整车净重在40公斤以下,机动离合器脱开状态下能由人力脚踏驱动,30分钟脚踏行驶距离应每小时小于9公里,最高车速不大于每小时20公里这一数值。

市面上商家所售的48cc燃油助力车按照规定是属于轻便二轮摩托车的一类.这类车上路行驶需要驾驶证和行驶证.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二)“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三)“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四)“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五)“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

*2004年5月1日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对什么样的车辆是机动车做了明确规定,48C燃油(汽油)助力车属于轻便二轮摩托车的一类.48C燃油(汽油)助力车符合机动车的定义。

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汽油机助力自行车标准》中规定:汽油机助力自行车是装有汽油机,具有两个车轮,能实现脚踏、机动两种功能的特种自行车,其气缸工作容积应不大于30毫升;整车净重应不超过40公斤;在机动离合器脱开状态下,应能由人力脚踏驱动;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公里/小时。 所谓的“燃油助力车”只是厂家和商家的说法,实际上类似这样的车,只有电动车和摩托车之分。

*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摩托车分两种,一种是排气量50CC以上的,应上黄牌;一种是排气量50CC以下的,被称为轻便摩托车,应上蓝牌。所以排气量为48CC的所谓“燃油助力车”,它毕竟是以燃油发动机为动力,实际上是一种微型摩托车,自然应上牌后行驶。

国家机械工业局2000年11月3日印发的《2000年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可以查询48cc摩托车属性。)。根据《交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中关于机动车通行安全技术条件的规定,燃油“助力车”属于轻便摩托车。

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汽油机助力自行车标准》中规定:燃油“助力车”必须是有脚踏和机动两种功能,属于汽油机助动的非机动车,车内的气缸容积不应大于30毫升,整车净重在40公斤以下,机动离合器脱开状态下能由人力脚踏驱动,30分钟脚踏行驶距离应不小于7公里,最高车速不大于每小时20公里。

显然,标注着“48cc”、最高时速在60公里以上、以汽油机为动力的“助力车,已远远超过上述标准,应属轻便摩托车或摩托车。

根据我国《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的规定,电动自行车是指以蓄电池作为动力、具有两个车轮、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电助动功能的特种自行车。国家对这种电动自行车规定了4项严格的技术标准:

1、设计最高时速不超过20公里/小时;

2、整车重量不超过40千克;

3、电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不大于240W;

4、具有良好的脚踏功能。

符合上述标准的是电动自行车,属非机动车。而公安交警部门查获的电动车中,绝大部分是没有脚踏骑行功能,设计时速超过20公里/小时的,酷似女装摩托车的电动车,应属机动车。

同时,在检查过程中还发现一些标注着“48CC”、最高车速在60公里以上,以汽油机为动力的所谓“助力车”。根据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汽油机助力自行车标准》中规定,这种没有脚踏功能的燃油助力车,不是非机动车,应属轻便摩托车或摩托车,按机动车管理。

5、汽油机助力自行车(GB17284-1998)标准

交管部门重申,凡不符合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汽油机助力自行车(GB17284-1998)标准”的“燃油助力车”不准上路行驶。“汽油机助力自行车(GB17284-1998)标准”为:装有汽油机、具有两个车轮,能实现脚踏、机动两种功能的特种自行车,并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助力车的汽缸工作容积应不大于30ml;助力车的整车净重应不大于40kg;助力车在机动离合器脱开状态下,应能由人力脚踏驱动;30min脚踏行驶距离应不小于7km;助力车的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km/h。

按照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汽油机助力自行车标准”,燃油助力车必须实现脚踏和机动两种功能,属于汽油机助动的非机动车,车内的气缸容积不应大于30ml,整车净重要在40公斤以下,机动离合器脱开状态下能由人力脚踏驱动,30分钟脚踏行驶距离应不小于7公里,最高车速不大于每小时20公里。

《汽油机助力自行车》GB17284-1998、《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术语》GB/T5359.1-1996相关标准:

含义及其主要技术要求:

一、汽油机助力自行车——装有汽油机、有两个车轮,能实现脚踏、机动两种功能的特种自行车。主要技术要求:1、汽缸工作容积应不大于30ml;2、整车净重应不大于40kg;3、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km/h.......。

二、轻便摩托车——一种两轮或三轮机动车,最大设计车速不超过50km/h,总排量不得超过50ml。此种车必须获得国家强制性认证(3C认证)方可生产与销售,其HS编码87111000。

三、电动自行车——以蓄电池作为能源,有两个车轮,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电助动功能的特种自行车。主要技术要求:1、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km/h;2、整车质量(重量)应不大于40kg;3、其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应不大于240w;4、一次充电后的续行里程应不少于25km.

6、48cc燃油助力车属性

“燃油助力车”属于轻便摩托车,应当按照机动车进行管理。按照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轻便摩托车是指:无论用何种驱动方式,其最高设计车速不大于50公里每小时,若使用内燃机,其排量不大于50毫升的两轮或三轮车辆,包括两轮轻便摩托车和三轮轻便摩托车(但不包括最高设计车速不大于20公里每小时的电驱动的两轮车辆)。同时,根据公共安全专家部《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关于机动车的分类规定,目前市场上销售的燃油助力车,均属于轻便摩托车范围,性质是机动车。

按照法律规定,要使用“燃油助力车”必须具备以下要求:第一步,具备驾驶证。作为轻便摩托车驾驶人,必须具备符合驾驶该类车辆的D、E、F类机动车驾驶证;第二步,按要求登记落户。基于“燃油助力车”的性质,车主必须按照规定提交车辆登记落户时要求提交的机动车所有人的明、机动车来历证明、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免税凭证,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同时车辆必须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

我买了一辆助力车,上路是被交警查口,说要有摩托车驾证,助力车不是属于自行车一类吗,怎么要驾驶证呢?

燃油助力车,其国家标准

1、交通安全的重要隐患;2、污染环境。对此,我想谈一点自己的看法。首先,就燃油助力车本身的定位来说,国家法律确实没有明确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范畴,管理按照非机动车管理,但超标的电动车,其车速和排量都相当于轻便摩托车,属于机动车。目前常说的燃油助力车,其国家标准名称应为“汽油机助力自行车”,国家标准《汽油机助力自行车》(GB17284-1998)规定:汽油机助力自行车是装有汽油机、具有两个车轮,能实现脚踏、机动两种功能的特种自行车,并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助力车的汽缸工助力车的汽缸工作容积应不大于30ml;助力车的整车净重应不大于40kg;助力车在机动离合器脱开状态下,应能由人力脚踏驱动;30min脚踏行驶距离应不小于7km;助力车的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km/h。而现在市面上销售的燃油助力车,都是超标准的,其车速和排量接近轻便摩托车,甚至逐步向摩托车靠拢,已完全属于机动车范畴,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目前道路上行驶的燃油助力车、电动摩托车都属于机动车范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但目前超标电动车和燃油助力车的品牌和型号并不在国家发改委机动车公告的产品目录内,由此造成了助力车无法上牌的情况,而一个部门不给上牌,另一个部门却要求上牌(注:因为交警部门查扣的理由是无牌无证),可见这是部门之间协调的问题,而不在于消费者。

此外,如果不能上路,那么,各大助力车为什么能在各地生产、各卖场为什么堂而黄之的在销售却没有人出来管呢,这也让广大市民或者消费者无所适从。

对于这篇报道者认为造成的“重要交通安全隐患”,笔者认为这不足以成为“封杀”的理由。骑助力车(这里也包括超标的电动车)着实应该遵守交通规则,注重他人和自己的安全,这是任何车辆都应该注意的。涉及到助力车的交通事故也确实存在,但需要指出的是:这些事故当中有些责任方属于行人或者其它机动车辆,助力车本身并不是责任方;再者,造成事故并不是助力车的“专利”,只要是在马路上依靠“轮子”行驶的车辆都有可能成为交通事故的诱因,而且造成事故最多、比重最大的恐怕还是机动车道上的四轮汽车;当然,助力车“逆向行驶、抢道、闯红灯”等违规行为确实存在,但只是少数,而不是全部,毕竟骑车人不是杀手,也都有自己的家庭、工作,也都珍惜自己、他人的生命;而且其它种类车辆也有这种类似的行为,比如汽车,违反交通规则时的危害更大。

中国有句古话叫“疏而不堵”,交通事故的避免在于对相关人员的教育、规范以及相关人员对交通法规的自觉遵守,而不是依靠什么“封杀”;否则,按照这篇“封杀”文章当中的方法,如要杜绝交通事故,那恐怕就得把这些都有可能造成事故的所有车辆都禁了,没有车跑,总不会再有什么交通事故了吧!

但显然这是一种可笑的做法。

“封杀”文章中认为助力车该封杀的第二个理由是“环境污染”。称燃油助力车排放气体带有大量污染物,严重影响环境。笔者认为这点有待于权威部门的证实,但从这篇文章看出,其作者并没有把助力车最基本的构造、区分原理弄清楚。就笔者调查了解到:燃油助力车主要分为两种,一是外形类似电动摩托车的二冲程踏板车,二是单缸四冲程燃油助力车,前一种车用的原理较为简单,体积小,但噪声大、耗油,且行驶中因燃烧不充分会排放一种蓝烟,第二种用的四冲程将发动机每次工作时杠杆往返次数增加一倍(既往返4次),加强了汽油燃料燃烧的充分性,大大降低了污染和噪音。必须指出的是现在行驶的助力车基本上都属于第二种四冲程类型的,这种车实际上拥有不错的节油性。

也正因如此,上海、江、浙以及其他很多省份的管理部门对助力车的管理取了不同的做法,而不是一刀切模式的“封杀”:上海就允许四冲程以及燃气助力车(燃烧天然气,外型与燃油助力车基本相同)挂牌(蓝牌)上路;离合肥较近的南京也为助力车专门制定了特殊的“绿牌”以便于管理;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在取限制措施遭到市民强烈反对后而转为发放专门牌照专门管理(仅仅收取135元管理费);北国城春也取了类似的做法

燃油助力车究竟如何,只有广大使用者最为清楚。对于安全问题,笔者询问了几个骑过车的人。他们认为综合考虑在遵守规范的情况下燃油助力车的安全性尤其是对他人的安全性还是比较好的,反而是一部分自行车和电动车,由于行驶中没有什么声音、使他人不易发现而容易造成事故的潜在危险。同时,由于市内公交存在的不足造成出行不便,市民很需要一个更加便捷的代步工具,加上现在四冲程燃油助力车耗油量大大降低、其他费用也较少,市民有需要、也很喜欢助力车这种车辆作为代步工具,这点可从其自身迅速增加的数量便可得到验证。

助力自行车需要上牌吗

这是个很普遍的问题,警察扣你车是对的。

助力车,全称是汽油机助力自行车。

按照国家技术监督局1998年颁发的国家标准《汽油机助力自行车标准》(GB17284-1998)界定,燃油助力自行车应具备以下几个特点:首先,应是装有汽油机及具有两个车轮并能实现脚踏和机动两种功能的特种自行车。第二,该车整车净重应不大于40公斤。第三,机动离合器处于脱开状态下应能由人力脚踏驱动,并且设计最高车速不大于每小时20公里。第四、其发动机气缸总排量不大于30ml等条件。

以上几项条件中如有一项未达到标准的,就不能被界定为汽油机助力自行车。而应当依据1994年1月12日公安部令第15号《摩托车安全基准》及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界定为轻便摩托车,按照界定:轻便摩托车是指最高设计车速不大于50km/h,发动机气缸总排量不大于50ml的两个或三个车轮的机动车。

由此可见,超标的“汽油机助力自行车”应归于轻便摩托车之列,纳入机动车辆管理范围,驾驶人应依法取得驾驶员资格。现在社会上所指的助力车大部分是超标的“汽油机助力自行车”。

助力自行车不需要上牌。1.您订购的助力车是使用电瓶符合《汽油机助力自行车》标准不需要申请办理上车牌及驾驶证手续,只需申请办理电动自行车牌证即可;2.驾驶人员无需申请办理电动自行车的驾驶证。

如果你订的助力车用的是汽油,那就是轻便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被归类为机动车。既然算作机动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标准规定,驾驶人需要到交管部门办理登记和号牌登记,驾驶人办理驾驶证,在助力车车道内行驶,违法行为也要受到助力车的处罚。

机动车号牌申领流程1。当地户籍流程:携带资料:交强险保单、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若干份)、机动车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若干份)、机动车专用,到行政管理部门服务管理中心国税窗口缴纳车辆及车辆购置税,然后携带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国税收据)和机动车转移登记表,驾驶机动车到当地车辆管理所,进行机动车查验和拍照(外观查验单)。2.外地户籍的登记流程:在本地户籍所需车牌信息的基础上,还需提供6个月以上的暂住证或本地房产的房产证。3.申请公开登记的登记流程:在当地户籍所需登记资料的基础上,还需提供公司、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相当于公司、企业的件)和企业的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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